星期四, 十二月 21, 2006

我还是没有改掉浮躁的毛病

工作那么久了,还是没有改掉浮躁的毛病。总是太不正经,一旦说起话,就打不住,该说的、不该说的、想说的、不想说的,一股脑说起来没完。最要命的是,还会说出一些和自己的真实想法不相符的、自己说的时候就觉得无聊的话,但就是控制不住自己,说起来没完。去米国后,一定坚决控制自己、严格要求自己,改掉这个坏毛病。这个毛病太大了,每次说完就感觉自己很无聊。在说话上严格要求自己的同志才是好同志。

星期二, 十二月 19, 2006

八一八可爱的老郑

叫他郑老师,完全是因为工作原因,其实我更愿意叫他郑渊洁或者老郑。很好的一个人。来公司后有机会看到一些名人,大部分只是看到而已。因为录节目,郑老师是我接触最多的一个人。他是我工作后接触过的唯一一个录节目前会提前半小时甚至更久到的人,这在无数人(包括我自己)喜欢或者被迫迟到的社会不太多见了。他也是唯一一个做节目前会主动和你沟通的人。其实,算起来,我和郑渊洁打交道也只有三次,但我却感觉他是那么熟悉的一个人,并且也是因为他的存在,让我在近半年的工作中除了奔波劳碌的记忆,还留下了一丝温暖和感动。

一次偶遇,一种经历,一份感动

第一次见郑老师前有点紧张,因为毕竟第一次和名人面对面接触,要说好多话、做好多事,一个陌生人,而且还是某个领域的牛人。还是有点紧张,以致于紧张得我见面前都没有baidu下郑老师这些年都长什么样了,倒是baidu了下亚旗,因为之前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亚旗,对不起吆,你不要向偶扔鸡蛋)。那天在二十层,因为之前baidu亚旗了,一上去就认出了他,握手,接着是郑老师的助手,最后,才发现了站在身后的郑渊洁。第一印象是亲切,第二印象是可爱,郑老师长了一张非常让人容易接受的脸。不过当偶跟在头发有一点点微白的老郑身后走进演播厅时,还是嘀咕:老郑的脸皮保养得真不错,很光滑、很滋润的样子。让偶感觉到没有距离感的一个细节是,当我把水递给亚旗和郑老师时,他们不是仅说了句谢谢,也不是示意性得拿了拿杯子,而是,在我们谈话的间隙,他们真的是把水喝了。尤其是亚旗,很快就把一杯水喝光。就这一个动作,让我对这父子俩的好感顿生。作为一个人,我希望我的工作能得到回报,不是物质上的,而是精神上的尊重。当我倒水时,自己也没有意识到他们喝不喝与我的感受有什么关系。但当他们喝下的那一刻,还是有点小小的感动。因为有好多来这的人,即使很渴,他们也不会喝工作人员递上去的水。我看着空了的纸杯,已经不怎么紧张了。

在休息室,郑老师和我谈论节目中要谈的话题,和一般的名人不同,郑老师绝不是那种自说自话、说到兴高采烈就把别人晾一边的人,他会不停得注意和你的眼神交流,会不停得询问你的意见。在谈到住房问题时,郑老师问我,“可以问你一个私人问题吗,你是租房还是买房?”那种神情,是一个多年未见的老朋友在寒暄,温暖的寒暄。

这是我第一次见郑渊洁,觉得他非常亲切、聪明。他是那种少有的有脑子的人,懂得怎么达到目的、懂得怎么让别人喜欢他、懂得怎么推销自己,当然,是用正确的、合理的、不伤害他人的手段来达到目的。因为我们录的是脱口秀节目、后期制作也很少剪辑,节目中郑渊洁常常会遇到意想不到的问题或答案,但是他总是能很诙谐、智慧得过渡过去,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记得后来谢雨欣一起来做节目,在谈到“被包养”的经历时,节目刚开始,谢雨欣就声明自己不说这个话题,老郑开始也没有想到她会这么说,但很快老郑就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谢雨欣把不想说的话说了出来。我当时就想,换个人,也许当时就放弃了,但老郑却屡败屡试、终于让谢雨欣开口说那段事,这一点老郑挺让人佩服的。

像所有的文人一样(也许不该用“文人”这两个字来称呼老郑),郑渊洁是一个非常敏感的人,但和大多数人不同,他不是只对自己敏感、对别人的感受和心理他也同样“敏感”。记得那次谢雨欣和他录完节目后,他居然主动提出给我和谢雨欣照相,我想,在那个聊天室,不是每个嘉宾都会这么做的吧,当然也不是每个人都会像我这么幸运。极小的事,却能看出一个人的修养。

有时候想想世界很功利,每个人都变得势力、不懂得尊重人、每个人都很难保留那些真诚的情感、真实的喜怒哀乐。郑渊洁没有上过学,但是也正因为没上过学,他比别人更容易保留作为人的一些简单、质朴的情感。他帮助帮助过他的人,对他好的人他必然对他更好,对他不好的人他也会毫不掩饰他的愤怒和厌恶。爱与恨这些最原始、最简单的感情,大部分人都已经丢失了,我们总是因为种种借口不去报答对我们好的人,我们也是因为种种原因去讨好或奉承对我们不好的人。在这一点上,老郑是幸福的,他有资本去保留自己真实的一面。也许是因为长时间写童话的原因,对那些他不知道的事情,他会好奇,你问他他会说不知道,而不是像n多人一样习惯不懂装懂。他没上过学,也不是很喜欢学校教育,但是他不会因为自己没上过学鄙视那些受过高等教育、追求学问的人,这一点好像无关痛痒,但扪心自问,我们每个人是不是都有某个时刻,不屑于和那些和我们不一样的人为伍。至少,在这一点上,老郑比大多数人做得好。

我是一个容易感动的人,但不是一个喜欢歌功颂德的人,更不是那种总爱盲目崇拜别人的人。我从来没有崇拜过老郑,我甚至不太喜欢用作家这个称号来称呼他,但我喜欢真诚的人、喜欢善恶分明的人,尊重懂得尊重别人的人,更尊重那些为数不多的真实可爱的人。老郑恰恰是这样的人,而恰恰我认识他,恰恰他又做了让偶感动不已的事。不会忘记最后一次录完节目,因为偶要离开这了,想和老郑父子最后一次合影,郑渊洁居然坚持让我站在他们父子中间,他不是像很多人想的那样只是面子上客套一下,他更像个孩子,是真的要做一件事情,是真的“留念”。

以前常想,如果从来没有上过大学,自己会不会更真诚些,就像我常想,如果从来没有在城市里生活过,会不会更快乐,认识老郑之后,偶尔也会想,如果有一天我也有了钱、有了地位,会不会像老郑一样还能保留内心单纯、善良、真实的一面,哪怕可能只是一点点。(全文完)

星期一, 十二月 18, 2006

无趣的人,搞不懂……

很多伟人都是偏激的,我知道,但是似乎平常人更容易偏激。

突然间想起国庆节期间的一件事:

国庆节的第二天在亲戚家上网,打开qq,突然看到了一个莫名奇妙的留言:

yangjing,你说我长得比你漂亮、学历比你高、个字比你高,你凭啥进了你想去的公司,我连去你们公司分部实习的机会都没有。

刚开始以为是垃圾信息,正待删掉,觉得最后的署名却很奇特、同时很熟悉,谁呀?想来想去,想不起来。直到晚上在家翻照片,巧的是看到了中学毕业照,恍然想起,原来是她……

不过仍然不太相信这是个真的人给偶的留言,不会这么无聊吧?

直到隔了两天上网,收到了一封邮件(说实话,到现在也不知道她是咋知道偶的邮箱的),里面居然是我个人从中学到大学的史料分析,从某某年的某一次考试成绩到考研失败,从我找到第一份工作到我来到现在的公司,时间几乎可以精确到分了,最后一句话更搞笑:你去了xx有什么了不起,总有一天你来新的地方应聘时会发现我已经是你的领导。

偶当时在亲戚家上的网,看完这封信终于笑翻。她是不是有臆想症呀?

我回了一封信:第一,我没有忘记自己的过去,不用她提醒,98年第一次高考失败,转学文科,两年后考入一个一般高校(说实话,俺的母校也还是不错的,呵呵),2003年考北大研究生未遂,04年来京工作,先是去了一家图书公司,后来到某网站工作,一直都是普普通通的编辑。这就是偶目前为止的经历。

第二,从来没觉得俺现在的公司、工作对人类有多重要,更不觉得对别人来说有多么了不起(事实上,俺这周就要离开现在的公司了,嘿嘿),就象俺当时来一样,只是一种生活方式的改变,如果这都算了不起的话,岂不是要被人笑死。

第三,唯一俺认为非常了不起的事,就是俺找到了一个好老公,所以不用担心俺会去你将来所在的公司应聘,不太可能,因为俺不会工作很长时间的,俺的理想就是天天坐在家里当个坐家。

写完后,觉得很解气,于是没有再发送给这个人。

可是,令人吃惊的是刚关了邮箱上qq时竟然遇上了她,搞笑。不过这时候她很平静,向偶哭诉了她找工作的难处。我也曾经是个应届生,虽然工作找的还比较顺利,但非常同情应届生们,于是和她一起唉声叹气。后来她给偶哭诉了她父母培养她的不容易,是呀,我在农村长起来的,虽然后来和父母进了城,但始终怀念农村生活,更同情和珍惜农民的劳动,在她讲到她的父母时,偶终于问了一句,你现在在哪,想找份什么样的工作呢?回答很简单:我在广州,想和你一样进外企。我晕,还真有那么多人把俺寄身于此的公司当外企!呼呼,俺笑晕。

两天后,碰到另一个同在广州的中学同学,拿洋鬼子的钱,一想这小妮子好歹也是manager,于是把她的事说了下,亲爱的,帮忙推荐下吧,咱们好歹同学一场。考虑下,偶知道这个美女中学时和她关系很不好,但心地善良、不会盛下什么事,再说都是同学。呵呵,美女果然答应……若干天后,真的是若干天,11月份吧,偶正在公司里郁闷着呢,收到了她的电话,“我现在在xxx工作,是她们hr先找的我……真是的,还是传统行业好,比你们网站轻松,money又多……什么时候你们公司倒闭了,来我们这,我给你开绿灯,”恩,我心理哼哼哈哈,不料想电话那边接下来的话把偶噎死:“你说那个谁谁谁(就是帮忙推荐她的那个美女),凭什么呀,学习那么差,还是个专科生,还不会说话、不会做事,凭什么呀,她现在竟然是另一个部门的小头头,凭什么呀,她凭什么在我上面”我终于打断了她,递给她一句话,“工作和学习好坏无关吧”

之后,把她的电话从我的手机里删除,感觉到很无趣,有的人,真的是很无趣的生物。

什么时候,能反思下自己,什么时候,能不和别人比?你在某一方面一定能做到其他人所不能做的事情,但是请相信,其他人也会同样做到你所不能做得事,所以,每个人,都很愉快得生活,所以,每个人,都可以活得很自我 ,为什么要让自己那么不自由呢?你和人家比,人家早已将你遗忘,这有意思吗?

老公和我的对话

睡觉前,老公抱起偶,说:你长得真快呀!偶晕倒,俺的肉是长得快了点,可也不能这么说俺!!!
我喜欢google的服务,偶要重新开始把偶的博客写好,怎么说一年也要交50块钱的域名费呢!呵呵,不能白少吃一个冰棍,俺现在还是一穷人,不能浪费!

星期一, 五月 15, 2006

詹姆斯同学,长得丑不是你的错!

小詹同学要是看到这个标题肯定会气绝身亡,这个自认为最受中国人欢迎的球星,一定会怒斥道:我长的丑吗?我长得不丑呀!
其实,放眼NBA和国际足坛,比小詹同学更对不起观众的大有人在:别跟我说罗纳尔迪尼奥是帅哥,但人家长得有灵气,一看就知道是球风无比潇洒俊美的那种;有谁会认为卡恩是白马王子?但人家往球门那一站,就是统治力的表现,硬朗尽显;还有,我的最爱齐达内也不是英俊潇洒,可他内敛深沉,是球场上的精灵。
这些人长得都不帅,但都各有特色,正是这种特色掩盖了他们相貌上的不足,他们那张脸不仅没有扯他们的后腿,反而为他们招来了更多的女球迷。詹姆斯同学则恰恰相反,他的那张貌似老农的脸呀!看看他的同行吧:科比、司机,人家也不是玉树临风,可是人家一个叫骄傲,一个叫性感,可詹姆斯的这张脸,叫我如何恭维你呢!我和很多人一样,尊敬并感谢农民,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所以我个人非常喜欢拉希德·华莱士。说长得像老农,有哪一个NBA球星比大拉更像?但是看看人家,表情丰富,怒就怒已,笑则笑已,自然率真,像个玩具熊一样,人家这张酷似老农的脸怎么就给他增加了可爱与人气呢!阿詹,你和我妹妹同岁,我以一个姐姐的身份好言劝告你:多看看好莱坞电影,你家离洛杉矶很远吗?实在不行,你就跟着电影上的男主角狂练表情!既然人不能改变自己的相貌,拜托你把自己的脸弄得生动点好吧!
不知道詹姆斯同学是不是有专用造型师?如果有的话,拜托你马上换掉现在这个,如果没有的话,拜托你马上请一个!你21岁,留着络腮胡,我忍了,你打球横冲直撞,我也忍了,甚至你四步不上篮,我都忍了,可是,可可是,你在公共场合的穿着!!!如果我连这个都能忍的话,那我就是上帝了!亲爱的小詹,求求你别再这样穿衣服了!新浪的编辑大概都懂得黑色幽默,被他们称为帅哥的你每次穿着便装的样子,真是惊天地,泣鬼神!想不让人惊为天人都难!!我记得有一张你在全明星赛前的照片,其惊艳程度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那身衣服的颜色之浓厚、款式之怪异、上衣之紧身、裤子之肥硕,都已经达到了此衣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见的程度。重要的是,那身衣服衬上你那张脸,我想只有用“卖炭翁”三个字来形容了,知道吗?小詹,当时我那两岁的巨调皮的小表弟,看到你的这张pic二话没说,一咧嘴嚎啕大哭,我不知道你的这张pic是否让他联想到什么异形,你的衣着之惨不忍睹可见一斑。难道真的是,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小皇帝一穿衣,上帝就自杀!噢,可怜的小皇帝,可怜的上帝!
小詹,你确实很可怜。作为联盟钦定的乔丹接班人,再这样下去,纵使你的球技再高、进步再迅速,你也会被那四步不上篮给毁掉。我久闻你的盛名,对于你的赫赫战功也是心驰神往,但我看到你的第一场比赛直播,竟然是对阵奇才时在全世界人面前上演四步不上篮的那场!这还用说吗?连我这个经常打球的mm都看出来了,你走步了,走步姿势可以媲美俺的四步上篮。
球迷想看到的永远只是公正、公平的比赛,球迷们可以允许比赛不够精彩,可以允许NBA再也没有第二个迈克尔,但球迷不能允许比赛的不公正,不能接受一场靠裁判决定的比赛,不能认可一个被联盟捧出来的英雄。
当然,这不是你的错,小詹,你还那么年轻,已经屡屡在你的季后赛处子秀中打出三双的成绩。联盟偏袒你,这不是你的错,却是你的悲哀。你本来可以像一个真正的皇帝率领他的骑士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即使失败,也依然像拿破仑一样成为法国人民心中的英雄,可是,联盟对你的爱使你失去了成为第二个乔丹的机会,你不能像一个真正的皇帝那样睥睨天下,你永远不能接近并超越你的偶像——迈克尔·乔丹!
清醒过来吧,大卫·斯特恩同学!他才只有21岁,别让他在上升之前就已经堕落为你赚钱的工具,请让他自由地……

星期四, 五月 11, 2006

续《雏菊》与《茉莉花开》

再来说说《茉莉花开》,这是一部让女人绝望的电影。在故事里,没有一个男人是因为爱而选择了女人。孟老板与茉是因为欲;刘烨所饰演的小杜与花的婚姻更是乏善可陈。也许比较而言,莉莉是稍微幸运些。但邹杰对她最初也是因为被爱而爱,后来的发展,邹杰为她所做的一切,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一种最为朴实的善良和责任。在整部《茉莉花开》里,不仅没有爱情,连亲情都是极隐蔽的。至于故事的结尾,花在雨中生下孩子,与其说是一种赞美,不如说是一种无奈。男人是女人的点缀,他们最终都是为了烘托女性的生命力,这是一部没有男人的电影,付出与背叛,男人实在是一种让人绝望的存在。
其实,《茉》剧的开头还是比《雏菊》吸引人一些,虽然两部电影都以一个俗得不能再俗的结局告终,但比较而言,还是《雏菊》更有震撼力。毕竟,人是不能忍受美好东西的毁灭的。两剧,到底是那一部更残酷,还真不好说。也许,都说不上残酷,因为对这个世界上的大部分人来说,爱,至少是爱情并不是生活的必须品。很多人从来没有去爱过,依然活的很好;也有一些人,爱过并爱着,所以很幸福。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能够没有的,知道这一点,不管你与谁相逢,未来都是可以改变的。

星期三, 五月 10, 2006

《雏菊》与《茉莉花开》——爱与不爱

昨天晚上看了《茉莉花开》,今天又看了《雏菊》,感慨一些。
一部描述了男人的无情与淡漠,一部讲述了男人心中的爱。
两部片子的结局都有点俗套,一部留下了光明的尾巴,一部以血淋淋的残酷终结。
说实话,在我刚看《雏菊》时,被那腻味的中文配音弄得几乎看不下去,本以为这是一部标准的韩国爱情片,但是它的那种很现代的叙述方式,颠覆了韩剧在我心中的形象。在郑宇成饰演的杀手形象出现以前,我几乎把它定位为一部索然无味的爱情片,但转折点出现了,在惊心动魄的枪战之后,一段守望与无望的爱情出现在我们面前。
爱一个人,可以默默注视她,爱一个人,可以为她搭建一座木桥帮助她渡河,然后默默离去,不被她注视,听着田野上传来的感谢声;爱一个人,可以每天送花,然后躲入雨中,注视着她的微笑与疑惑;爱一个人,可以在可以结束情敌的生命时放开板机;爱一个人,从此陪伴左右,无怨无悔;爱一个人,甘愿放弃注视她的权力,悄悄离开。更不要说,当危险来临时,为了所爱的人,不怕身份暴露而失去生命……
任何一个男人为一个女人做了这么多,这个女人必然会爱上她,更何况他本来就是她一直等着的那个人。任何一个男人都将因此而获得被爱的权力,即使,他是一个杀手。
“未来是可以改变的”,但是命运是不能抗拒的。什么是爱情,爱情就是,遇上一个人,然后放弃以前的生活。爱情就是相逢与动心。
如果没有遇见惠英,宇会过着他刑警的生活,或者也会在破案时殉职,但不会有着那么多的遗憾与难忘;如果没有遇见惠英,杀手还是杀手,保守、与世隔绝,手上沾满鲜血,在良心的折磨下走完一生。但是他们遇见了,一前一后走进了那个女人的视线,一前一后走进了她的生活。是时间的错位还是命运的安排,他们谁也没有改变最后的结局,在他们得到爱情的那一刻旋即失去了爱情。
在朴义站在街头向她表白的那一刻,优美感人的旋律响起,作为一个杀手,他不配得到她的爱,作为一个男人,他受之无愧。
在郑宇死之前,我一直以为他是不如朴义爱惠英的。直到他静静地横躺在地上,脸上甚至带着欣慰与解脱。我毋宁相信他是知道子弹就在后方,而毅然走下了车,走向死亡。两个男人都是爱她的,都懂得放手与守望,都会为了心爱的女人牺牲自己。
可是,爱情终究是一种生死都不能相许的东西。郑宇、惠英、朴义都没有得到爱情。在他们得到爱的同时,永远失去了自己的爱人。
也许,在这三个人中,朴义是最不该死亡的。因为他完全是一个为了爱而爱的人,他的爱情起始于爱,结束于爱。在他们三个中,他是最完整地贯彻了爱的概念的人。惠英像千千万万个女人一样,为了被爱而爱,只是她比别的女人更执著与单纯。作为一个女人,她是懂得珍惜爱的,所以在她爱着郑宇的时候,她不会注意到身边的朴义,近乎倔强得等着宇;而在她爱着朴义的时候,她会为他去死,那怕她只爱了他那一刻。
套用安妮宝贝的一句话,“此一生,与谁相逢?”相逢了,爱了,然后离开。
这是一部什么样的电影呢?爱情突如其来,然后永不消逝。(未完待续)

当google被封了怎么办?

由于google经常被封,当google上不去了怎么办?告诉大家一个链接:
http://www.notii.com
就可以自动连到google上了。
据说,这个域名的意思是:一切皆有可能!
NOThing Is Impossible!
挺有意思的。

星期日, 五月 07, 2006

致科比——谁将声震人间,必长久深自缄默!

历史只属于胜利者,但人们不会只爱慕胜利者。
他注定孤独,他不是乔丹,他的身边没有皮蓬。这本来已经不是个个人英雄的时代,他不属于这个时代,有他的原因,也有非他的原因。飞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在他的球队最辉煌的时候,他是球队的老二;在他成为老大的时候,他的球队已经分崩离析。NBA将会怎样记载你呢——科比·布莱恩特?你是英雄,可是你又实在犯下了一个英雄所能犯的所有错误。
科比·布莱恩特,不要为失败哭泣!行走在这个不属于你的时代,你和很多人一样,有着自己的理想,然后被这个时代抛弃。你不像小皇帝,他会经受活塞的多年蹂躏,但是他还年轻,还有的是时间改写一切;你不似小皇帝,会在对手罚球的时候,去说些让人无奈的话!在球场上,卑劣与你无缘;在球场上,胜利与你无缘。
如果一切可以重新开始,你会选择做一个孤胆英雄吗?如果一切可以重新开始,你会是今天的不莱恩特吗?
希望你从来没有后悔过,否则NBA会多了一个规则的顺从者,少了一个英雄。我不是湖人的球迷,甚至也不是你的球迷,但我知道,球场上的不莱恩特是一个英雄。
球场上不该只有活塞这样的钢铁之师,也应该有你这样的孤独者。有艾弗森的失落,有你的失望,这才是真正的NBA。只有英雄的时代是悲惨的,没有英雄的时代更悲惨!
别了,科比,一切等到明年,你还是我心中的那个你!孤独不是一种错误!
附: 谁终将声震人间,必长久深自缄默;谁终将点燃闪电,必长久如云漂泊。
——一个人类历史上最孤独的人:尼采。

星期二, 五月 02, 2006

昌西·比卢普斯——一把冷彻心脏的寒冰剑


球场上有两种人,一种激情似火,带着燃烧一切的力量狂舞,一种冰冷如水,带着令对手胆战心惊的平静给对手致命一击。前者如阿根廷人吉诺比利,加拿大人纳什,当然还有舍我其谁的科比·不莱恩特。后者其实同样优秀,只是他们的平静掩盖了他们在球场上的主宰力。昌西·比卢普斯就是这样的人。

也许是活塞作为一支团队来说太过成功,以至于人们想起的永远只是五个人。也许他们都太不会作秀,以至于人们忘记了他们也是不可一世的巨星。总决赛mvp,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操纵着比赛的节奏,改变着比赛的局面,这样一个人,却没有进入全明星,唯一的一次也是哥四个同时上场。同样作为比赛的关键先生,昌西·比卢普斯也许是所有的NO.1中最不显山露水的一个。

我记得两年前总决赛上,活塞赢得如此顺畅流利,以至于在不知不觉间那个叫比卢普斯的人捧起了MVP的奖杯。但即使是这样,我也没有过多地记住这个人,以后的日子里看了N多活塞的比赛,在镜头上比较活跃的仍是拉希德和汉密尔顿,比卢普斯几乎没有占据我太多的记忆。直到今天,看完了活塞与雄鹿的比赛,我才恍然大悟,有一种杀手,总是隐藏在深处,他沉静地让你感觉不到他的存在,而正是这种沉静,让他成为了一把插向敌人心脏的利刃。

NBA无弱旅,即使像雄鹿这样的排名第八的球队,也不容小觑,他们不是曾经在赛季末时狂扔三分把马刺轰得体无完肤吗?你只要想想排名第一的马刺能被排在最后一位的国王硬生生逼平,还有什么不可能?今天的比赛如果不是比卢普斯的冷静与沉着,也许高高在上的活塞就要重蹈马刺的覆辙。雄鹿的投手表现的无可挑剔,有好多次他们几乎改写命运,将不可一世的活塞踩踏于脚下。然而一切都在不知不觉地变化着,这个因素就是比卢普斯,他低着头,无比的冷静与自信,他在雄鹿即将改变命运的一刻,让雄鹿一次又一次地绝望,关键时刻的三分、助攻,不可思议的百分之百的高命中率,让活塞还是那个活塞。永远不要低估一颗总冠军的心!永远不要低估昌西·比卢普斯!

NBA造就了太多的英雄与奇迹,也正是因为这些英雄,吸引我们去观赏NBA,也正是这些英雄,让我们感到比赛的残酷与无情。有科比终场前绝杀的狂喜,就有纳什的落寞与孤寂;有诺威斯基的完胜,就必然有加索尔离去的背影;有布兰德的独树一帜,就必然有小甜瓜的伤心欲绝。这一切已经无法改变,就像奥尼尔的老去,就像飞人陛下的最后一次表演,英雄们总是相互厮杀,而最后的王者只有一个。所以不管我多么希望看到科比那主宰一切的力量突然爆发,不管我多么不愿意看到老好人邓肯的黯然神伤,我都希望,最后的赢者属于底特律五虎,因为他们是草根中的英雄,是永远不会被人们当做英雄来纪念的人。

作为一个团队,他们注定要在NBA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作为个人,他们注定不会成为这个时代最引人瞩目的英雄。前有科比·不莱恩特,后有小皇帝詹姆斯,有谁会记得昌西·比卢普斯作为球星个人曾经带给我们的美好回忆,他注定不会成为一个时代的标志,虽然他的球队会一往无前。而似乎,对于他来说,这已经足够。尘归尘,土归土,科比有他成为英雄的方式,比卢普斯也做着他的选择,科比会带给我们奇迹与狂热,比卢普斯则会带给我们感动与沉思,这就是一个草根的选择,一个英雄的草根。